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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委托报关的错误,该由谁来买单?

间接委托报关的错误,该由谁来买单?

【摘要】:
在报关行服务的客户中,可以分为两种常见情况: 1.进出口收发货人直接委托报关公司代理报关; 2.货代公司委托报关公司代理报关,最终服务用户仍是进出口收发货人。

 

【背景介绍】

 

在报关行服务的客户中,可以分为两种常见情况:

1.进出口收发货人直接委托报关公司代理报关;

2.货代公司委托报关公司代理报关,最终服务用户仍是进出口收发货人。

 

因申报错误导致海关行政处罚中,被处罚单位以收发货人、报关公司为主。在实际工作中,由货代公司委托报关公司的报关服务涉及三方甚至更多单位的合作。在业务处理中,收发货人如何保证服务质量和关务风险控制?货代公司如何与客户、报关公司落实合理审查、如实申报?报关公司如何帮助货代客户服务好最终用户?本期为大家分享一个货代委托报关服务的案例。

 

 

【案例演示】

 

贸易公司A进口设备,委托境内货代公司B代理启运港服务及到达目的地后的通关物流服务,货代公司B选择一家报关公司C做到港后的通关和运输。在货物放行1年后,海关稽查中发现:申报单证中发票(CIF)与合同(FOB)的成交条款不一致;进口报关单漏报运费和保费,共计人民币150000元;经核算,漏缴税款金额为46560元。

 

 

【各方视角】

 

在缉私处罚过程中,贸易公司A与报关公司C向海关详细说明经过,并提供相关往来邮件,希望降低处罚的可能性。

贸易公司A:因为首次进口货物,将所有物流服务委托代理公司,商品信息和单据由发货人直接提供给货代公司B。因此,漏缴税款是货代和报关公司的专业不足导致。

津通观点:收货人有义务向报关或货代公司提供准确的报关信息,不能因委托关系而降低通关中的责任。

货代公司B:发货人对成交方式确认结果为“以发票为准”,但事实证明为发货人确认错误;

津通观点:货代公司为客户满意,将重要信息仅与发货人确认,未与负有申报责任的贸易公司A做沟通确认,是申报错误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实际违规处理中,很少情况涉及对货代公司的处罚。

报关公司C:报关前,已与货代公司B做成交方式确认,并按照确认结果报关,C公司认为已做到的合理审查。

津通观点:此案例中,重要报关信息在单证中不同时,仅做邮件确认未坚持要求提供正确单据,是海关认定报关公司责任的重要因素。

 

最终,海关认为贸易公司A单证错误造成运保费漏缴、报关公司C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前者除补缴关税外,还被处罚款23280元,后者被处罚款7500元。

 

 

 

【专业建议】

 

在供应链的链条中,进出口收发货人向货代公司、报关公司购买服务,但重要法律责任不能通过服务转移,同样帮助客户实现合规也是服务公司体现服务价值的重要表现。我们建议:

1.    收发货人在签署代理服务协议中,除常规的时效约定、安全条款外,加入对关务服务的要求,明确代理公司的职责。如:单证审核要求及相应的责任承担。

2.    减少层层委托的情况,更有利于重要信息传递的真实有效,缩短沟通时间,提高效率。

3.    在“事前”明确通关信息的沟通责任,“事中”落实操作流程和单证,“事后”的定期审计。按照海关AEO高级认证管理要求,制定可视化流程,明确单证、信息的沟通职责,能更好控制物流成本、提高供应链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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