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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危险品!2.4万个总重达11吨“燃烧瓶”被海关联合查处!
【摘要】:
炎炎夏日,面对刚刚打开的一个20英尺集装箱,来自大连海事局大窑湾海事处的执法人员和大窑湾海关查检二处的查检关员却倒吸了一口冷气:面前的集装箱塞满了标记有96%酒精度的瓶装伏特加,多个纸质包装箱已经被液体浸透,而伴随着箱门的开启,浓重的酒精味迅速弥散在他们的周围。这是近日大连海事局和大窑湾海关现场联合执法中的一幕。
海事执法人员与海关关员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停止查检流程,责令货物进口方联合场地工作人员迅速查找所有漏点,妥善处理漏液,达到相关安全标准封装后方可提离货物。海事部门的行政调查和处罚程序也相应启动。

“我们在针对这票货物进行三互联合研判时,发现其申报材料存在问题,随后决定实施联合查验。”大连海事局大窑湾海事处处长徐武辉介绍说,“发生漏液的主要原因是货物没有按照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使用Ⅱ类危险品专用包装,而是使用了普通、带有洞眼的纸箱,间接导致运输中玻璃酒瓶碰撞破裂。”经核查,这批货物每纸箱装有500ml伏特加15瓶,共2.4万余瓶约11吨,酒精度96%,为高度易燃液体,除包装不满足安全标准外,也没有满足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限量标准和外包装及集装箱四周张贴危险性标志标牌的要求。
“时值高温时节,一旦发生意外,两万多瓶酒就是两万多个燃烧瓶,并且是在存放危险品的专用场站,后果将不堪设想。”徐武辉补充说,“希望广大企业引以为戒,不论如何重视安全生产、运输问题,都不为过。执法部门也将保持高压态势,对类似问题绝不手软。”
针对本案中的酒精度数为96度的伏特加,由于被查货物的申报比较特殊,并不能称之为“瞒报”只是“误报”,在海事局则申报为二类包装的乙醇溶液。根据大连海事局初步分析,将酒水伪报成乙醇溶液目的是绕开对于包装监管的要求,如实申报酒水常常会不符合检查要求,为了避免麻烦,并且对于进口货物的监管相对会放宽些,属于“投机取巧”的行为。可以说该案属于:货主想通过“瞒报”,“误报”等方式,绕开对于危险品包装监管、申报手续、额外运费保费的问题,从而节约通关时间、减少货物包装和时间成本。
该案共涉及到以下违规情况,可能在实际运输操作中也比较常见,在这里单独赘述,以供“航贸圈”的朋友了解情况、引以为戒!
1.进口时向海事申报为使用了Ⅱ类危险品专用包装的乙醇溶液,与实际货物包装不符。
2.外包装为一次性易破坏的普通带镂空的常见酒水包装,内包装为玻璃酒瓶,70度以上的酒精饮料 不能免除外包装使用相应等级危险品专用包装的义务,与国际海运危规要求的Ⅱ类危险品专用包装不符。
3.70度以上酒精饮料限量要求是5L,该货物每箱15瓶,每瓶500ml,每箱共7.5L,超出限量的标准和要求。
4.未按照要求在货物和集装箱周围贴有符合标准的危险性标志(只是每个纸箱顶部印有1个限量标志,集装箱外部贴有火焰的3类危险性标牌)

据介绍,大窑湾海事、海关部门结合业务改革情况,以“三互”合作为纽带,围绕危险品夹带、危险货物谎报瞒报、危险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及危险品监管技术交流等业务为核心,不断加强口岸风险联合研判和现场联合查验工作,把握口岸安全监管重点,以新担当新作为为大连口岸安全稳定的生产形势保驾护航。。
延伸阅读
7月30日,广州白云区鸦岗大围物流园里的孟源物流仓库突然起火还历历在目,物流园内过火面积很大,整个仓库,包括部分集卡连同集装箱还有货物被烧毁,周边的一些物流集装箱货车也被点燃了。起火原因疑似危险品电池爆炸引起。
航贸圈的朋友们大都认为是危险品谎报瞒报导致该次事故,可见谎报瞒报的危害性已经深入人心,尽管起火原因还在调查中。不论最终起火原因是什么,都给物流人以警示,值得我们深思。
实际上近年来各大船公司一直都在反复重申“关于谎报、瞒报、误报、漏报危险品处罚的公告”,以及各地海关也都纷纷加大查验力度!但是,全国各地口岸危险品瞒报漏报进出口的事例却依旧屡有发生,归根结底皆为一个“利”字。但如此就会将船公司、船员、港口码头作业人员、仓储人员、集卡拖车司机等置于而危险的境地,良心何在?
近期,MSK、MSC、ONE、东方海外、长锦商船、现代商船、美森轮船、韩国高丽海运等船公司相继发布公告,8月1日起对于中国出口所有的货物,将收取危险品未/误申报费!继上述船公司发布公告后近日又有两家船公司赫伯罗特和以星航运发布公告:


大部分船公司对谎报、瞒报、伪报都将收取未、误申报费1万或1.5万美金,海洋网联ONE更是严格,针对由船公司检查发现瞒报、漏报或错报品名而需强制更改品名的危险品需要收取高达USD30000/每箱的费用。
再次给各位敲响警钟!请各位客户务必如实上报货物性质,千万不能谎报瞒报伪报误报,如果查实必将追究法律责任!!
转载来源:大连海事局大窑湾海事处,海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