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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两步申报改革试点操作流程及权威解读!

近期,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两步申报”改革试点的公告》(公告〔2019〕127 号,以下简称《公告》),自2019年8月24日起,在部分海关开展进口货物“两步申报”改革试点。
《公告》对使用金关二期系统实施“两步申报”进行了规定。第一步概要申报环节不使用保税核注清单,第二步完整申报时,企业从金关二期加贸系统录入或导入核注清单,在核注清单表头填写已放行的报关单号,核注清单预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报关单草稿数据,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查询核注清单生成的完整申报的报关单草稿进行补充修改,提交完整申报。
★ 概要申报项目中,商品编号(6位)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确定编码的前6位;
★ 数量及单位填报成交数量、成交计量单位;
★ 总价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格和币制,如果无法确定实际成交商品总价格则填报预估总价格。
(一)关于试点海关及试点时间
(二)关于试点条件
试点期间,适用“两步申报”需同时满足公告中的三个条件:
(一)实施“两步申报”的同时,继续保留现有申报模式,企业可自主选择。
(二)转关业务暂不适用“两步申报”模式。

- 是否涉证
- 是否涉检
- 是否涉税

为什么是“两步申报”不是“两次申报”?
“两步申报”是一个完整的“过程申报”,企业可以不必一次性填报完整,而是根据掌握的信息分两步填报,先完成一部分必要的信息,放行提货后,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成申报。
过去:时点申报、时点监管,资料不少,时间很赶。
现在:过程申报、过程监管,如非必要,提货再报。
应税货物如何提供担保?
企业提前向注册地直属海关关税职能部门提交税收担保备案申请,担保额度可根据企业税款缴纳情况循环使用。概要申报时,自主申报“涉税”,选择符合要求的担保备案编号。完整申报环节税款缴库后,担保额度自动恢复。如概要申报时选择不需要缴纳税款,完整申报时经确认需要缴纳税款的,企业按相关规定撤销报关单。
如何理解企业自行确认货物“涉证涉检涉税”?
“两步申报”模式下,海关运用“告知承诺制”理念,对货物涉证涉检涉税的有关条件和责任义务进行公告,企业在概要申报环节自行确认是否涉证涉检涉税,这一确认行为视同企业作出守法承诺。涉税的还要承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完整申报并缴纳税款。
转载来源:邓彬彬A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