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通服务项目
Service Project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政策Q&A
【摘要】:
问:
什么是旧机电产品?
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就属于旧机电产品。
(一)已经使用(不含使用前测试、调试的设备),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
(二)未经使用,但是超过质量保证期(非保修期)的;
(三)未经使用,但是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
(四)新旧部件混装的;
(五)经过翻新的。
问:
国家对进口旧机电产品有什么要求?
答:进口旧机电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对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节约能源等方面的规定,以及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问:
所有的旧机电产品都可以进口吗?
答:不是的,以下4类为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
(一)列入《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内的旧机电产品(文末有禁止清单目录);
(二)旧玻壳、旧显像管、再生显像管、旧监视器等;
(三)带有以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剂的工业、商业用压缩机的旧机电产品;
(四)带有以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剂、发泡剂的旧家用电器产品和以氯氟烃为制冷工质的家用电器产品用压缩机的旧机电产品。
问:
哪个部门负责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呢?
答:海关总署主管全国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工作。主管海关负责所辖地区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工作。
问:
海关对所有的旧机电产品都实施检验吗?
答:不是的,对列入《实施检验监管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实施检验,包括金属制品,机械及设备,电器及电子产品,运输工具,仪器仪表,医用家具、办公室用金属家具、各种灯具及照明装置七大类产品。


问:
海关对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分为几个步骤?
答:进口旧机电产品应当实施口岸查验、目的地检验以及监督管理。价值较高、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的高风险进口旧机电产品,还需实施装运前检验。
问:
如果装运前检验与口岸查验、目的地检验结果不一致怎么办?
答:进口旧机电产品的装运前检验结果与口岸查验、目的地检验结果不一致的,以口岸查验、目的地检验结果为准。
问:
哪些进口旧机电产品需实施装运前检验?
答:需实施装运前检验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由海关总署制定并在海关总署网站上公布(目前最新的清单为原国家质检总局2014年第145号公告的附件2表2内的旧机电产品)。
问:
如果是需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流程是什么?
答:企业申报平台信息录入――目的地海关确认装运前检验机构和任务编号――装运前检验机构实施检验并出证――收货人凭证书报检――口岸海关受理查验――目的地海关实施检验并出证。

问:
如果是无需实施装运前检验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流程是什么?
答:收货人凭《旧机电产品进口声明》报检――口岸海关受理查验――目的地海关实施检验并出证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7号
公布2019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公布《2019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2017年12月22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布的《2018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26日
转载来源:关务小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