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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稽查-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概念》

《海关稽查-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概念》

【摘要】:
企业的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带、录像带、光盘、计算机及其他科技设备储存的用以证明事实的电子音像信息,电子数据是指以有形载体固定或者显示的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电子文档、计算机存储文件、计算机存储代码等贮存资料。

《海关稽查-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概念》

海关稽查常见问题

在海关稽查中,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指的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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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带、录像带、光盘、计算机及其他科技设备储存的用以证明事实的电子音像信息,电子数据是指以有形载体固定或者显示的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电子文档、计算机存储文件、计算机存储代码等贮存资料。

海关稽查常见问题

电子数据(electronic data),是指基于计算机应用、通信和现代管理技术等电子化技术手段形成包括文字、图形符号、数字、字母等的客观资料。

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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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稽查常见问题

2019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的决定》发布,按照新规,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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