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通服务项目
Service Project
【生产企业】机器人还分种类?还有工业机器人?这怎么归类啊???
【摘要】:
津通关务业务人员小丙,接到客户委托进口的一票货物~工业机器人归类,客户将其归入8479.5010,;向海关申报前,出于对客户的负责,小丙自行翻看税则、注释确认税号,却发现越看越不明白,无奈只得向商品归类师老许请教。
小丙的疑问是,品目8479中将未列明的工业机器人分为“多功能工业机器人”和“其他”;而注释中列入8479的机器人被称作“通用的工业机器人”,而且表明该品目中仅包含简单更换不同工具即可执行各种功能的工业机器人。注释中的描述与税则如何对应?
商品归类师老许:
工业机器人归类:工业机器人一般是指具有活动关节、类似人类手臂的机械;从84795010的子目注释中可以看出,所谓“多功能工业机器人”仅指简单更换不同工具即可执行各种功能的工业机器人;这点描述与8479品目注释中对于“通用的工业机器人”的描述是一致的。
而本身具有特定功能的机器人,是按照其功能归类,例如归入8428的搬运机器人,归入8515的焊接机器人;
但是本身具有特定功能,而其功能在税则中没有列明、符合品目8479规定的工业机器人,归入税则号列8479.5090。
包括工业机器人归类等等,机器人归类还是依据它所具有的功能,大家看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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