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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进口】进口葡萄酒的净重,你是不是报关报错了?

【贸易进口】进口葡萄酒的净重,你是不是报关报错了?

【摘要】:
进口葡萄酒的净重,你是不是报关报错了?怎么可能!

进口葡萄酒的净重,你是不是报关报错了?

怎么可能?

真的不会报错吗?

2019年12月份,客户对报关净重的理解错误,以为报关公司申报错误。津通向客户解释葡萄酒净重的申报要求,并在天津港进行海运进口葡萄酒业务。

为确保报关公司的申报准确,A公司的进出口专员要求报关行在报关单录入后,将报关单校对稿传送回公司,进出口专员检查后,才能申报。今天,客户看到津通的报关单后,惊呼:“你们报关报错了!净重不对啊!”

客户看到报关单后发现这批进口葡萄酒的净重错误

进出口专员拿着进口发票,说:“发票上的净重写的很清楚是45400千克,你们怎么报关报错了报成16703千克?”

海运进口客服人员拿出此批进口葡萄酒的成分分析证书,说明原因

 

这批进口葡萄酒的净重应按照液体重量申报数量。您看一下《成分分析证书》中第二项,比重为“0.9930”,这批葡萄酒的进口总量为16821L,所以葡萄酒的液体重量为16821×0.9930=16703千克。

 

法律依据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0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

三十六、数量及单位

        本栏目分三行填报及打印。

        (一)第一行应按进出口货物的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填报数量及单位,法定计量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中的计量单位为准。

        (二)凡列明有法定第二计量单位的,应在第二行按照法定第二计量单位填报数量及单位。无法定第二计量单位的,本栏目第二行为空。

        (三)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应填报并打印在第三行。

        (四)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的数量填报,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装入可重复使用的包装容器的货物,应按货物扣除包装容器后的重量填报,如罐装同位素、罐装氧气及类似品等。

        2.使用不可分割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的货物,按货物的净重填报(即包括内层直接包装的净重重量),如采用供零售包装的罐头、化妆品、药品及类似品等。

        3.按照商业惯例以公量重计价的商品,应按公量重填报,如未脱脂羊毛、羊毛条等。

        4.采用以毛重作为净重计价的货物,可按毛重填报,如粮食、饲料等大宗散装货物。

        5.采用零售包装的酒类、饮料,按照液体部分的重量填报。

基于以上的原因,企业找到我们,寻求关务筹划方案

 

 

津通关务致力于赋能企业,让企业的关务成本下降,关务风险降低,关务效率提升,从而提升企业贸易便利的获得感,在各个行业大大小小的角落里,贡献出我们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而正是因为这些绵薄之力,孕育出了各种各样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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